“丑”建筑有没有不被遮挡的权利

2023-06-05 13:39:33

武汉麒麟路上,人行道边砌起的围墙隔开了公路和城中村的建筑,被市民戏称为“遮羞墙”。据了解,武汉麒麟路一直存在摊贩占道、车辆乱停的情况,为了美化环境,2010年底城市管理部门开始在马路两旁砌上围墙。自打这堵墙建起后,墙内的垃圾、乱搭乱建、摊贩占道、车辆乱停就少人过问了。

从武汉麒麟路的现状来看,“遮羞墙”或者说“遮丑墙”的存在,一方面是为了遮住“丑陋”的建筑,一方面是为了遮住墙内的脏、乱、差。建筑的 “丑”或许是无法改变的,但那脏、乱、差却不是不可改变的,只是改变起来可能比其他道路多花费一些功夫而已。无法做到有效管理,便干脆建一堵墙一遮了之,这是典型的懒政的表现。

抛开可以为而不为的懒政,和可以改变而不愿去改变的脏、乱、差不谈,单就“丑陋”的建筑而言,如果建筑的“丑”无法改变,它们就只能被一直被遮下去吗?或者换句话说,这样的“丑陋”之所以存在,有其客观原因,而要消除这种丑陋,也需要切实的努力,在没有改变之前,城市里就容不下一幢或一片“丑陋”但合法的建筑不被遮挡地存在吗?

每个城市都有那么一些外观“丑陋”的建筑,它们可能是出自乱搭乱建,也可能是出自城市快速扩张过程中并入的城中村,甚至年代过久已破败或不符现代审美观的建筑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,这些建筑或者在短期内无法被清除,或者没有被纳入拆迁改造计划,或者在一个较长的预期内也不可能被拆除,因而只能或短时间或长期地“丑陋”地立在那里。

少数人聚居而成村落,来自不同村落的人聚居、交易而形成城市,城市的发展原本就是不断吸纳外来者,不断包容外来者的过程。在这一过程中,吸纳的不仅是人,还有建筑,吸纳的不仅是漂亮的人和漂亮的建筑,还有“丑陋”的人和“丑陋”的建筑。

现代城市的发展当然需要科学的布局和规划,但是,由于历史原因而存在于城市里的“丑陋”的建筑,也同样有着与其他或新或旧的建筑共同伫立在城市里的权利,它们的所有者或租住者也有不被遮挡地居住在其中的权利。更进一步地讲,它们也有直面世人的权利,有不被刻意遮挡的权利更重要的是,遮住的是建筑,羞辱的却是居住在建筑里的人。

城市应该包容每一个生活在其中的人,也应该包容每一座伫立在其中的建筑。如果它们是非法建设的,那就用合法的手段拆除它们;如果它们是合法建设的,那就无论其美丑,都应被平等地对待它们可以“长”得“丑陋”,但它们同其他建筑一样有不被当作城市的“羞”或“丑”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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