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16条措施“围追堵截”建筑施工扬尘

2022-07-16 21:10:58
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了《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》和《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》,对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
针对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存在的环境标准不达标,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“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,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”、“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,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”等16条强力治理措施。《方案》指出,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协调施工、监理、渣土清运等单位成立治理领导机构,制定工作方案,积极做好治理管理工作,及时支付列入工程预算的防治费用,在出现雾霾等恶劣天气时停工;施工企业应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,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进行审核,推动扬尘防治设施、设备向标准化、定型化、工具式、可周转利用方面发展。确定扬尘治理的责任人与专职人员,按月对所有在建项目治理情况进行检查;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,纠正并督促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措施与行为。
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,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,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,一律停工整改。对工作不力、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,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,曝光相关项目和责任企业。同时,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保持“打非治违”的高压态势,并按职责分工,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,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、取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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